当地时间5月10日至11日,中美经贸中方牵头人、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美方牵头人、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和贸易代表格里尔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双方围绕落实今年1月17日中美元首通话重要共识进行了坦诚、深入、具有建设性的沟通,在经贸领域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当地时间5月12日上午9:00,双方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本次中美联合声明对双边关税政策作出重要调整,卓志关务专家团队现就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卓志解读 中美关税最新动向
1. 根据联合声明,目前双方对于对方的关税加征保留10%,暂停加征24%。也就是说,第一次公布的相互加征的34%,拆分成10%和24%,10%双方保留加征,24%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
2. 前期双方公布的84%、125%的相互加征明确是取消的。
3. 根据声明的实施细则,预计将于5月14日前通过公告予以公布。
4. 双方将建立机制,继续就经贸关系进行协商,有助于解决双方在经贸领域关切的问题。
卓志将持续密切关注
中美关税政策的最新动态
第一时间为您带来解读与分析
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
认识到双边经贸关系对两国和全球经济的重要性;
认识到可持续的、长期的、互利的双边经贸关系的重要性;
鉴于双方近期的讨论,相信持续的协商有助于解决双方在经贸领域关切的问题;
本着相互开放、持续沟通、合作和相互尊重的精神,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双方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美国将(一)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的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二)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
中国将(一)相应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取消根据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二)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采取上述举措后,双方将建立机制,继续就经贸关系进行协商。中方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美方代表是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和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协商可在中国、美国,或双方商定的第三国进行。根据需要,双方可就相关经贸议题开展工作层面磋商。